
一、个体户
首先要说明下,个体户不是正式的法定名称,只是民间的一个俗称。
个体户的历史非常长,比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看到的镖局、客栈、酒家、青楼基本都是个体户的概念。我们目前现实中,街头的小卖部、食杂店、餐饮店、服装店基本都是以个体户的形式存在的。
个体户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依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另一种形式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注册)。
个体户通常是一个人,或者一家人一起来经营,然后再雇一些伙计。不管哪种类型,他们的最大特点是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啥意思呢?就是说王小二以个体户名义开的店着火出人命了,如果是他的责任,他要把自己所有财产来赔偿,赔到他倾家荡产为止!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产生的原因和两者的区别非常复杂,总而言之,新兴创业的创业者主要关注个人独资企业就行了,可能很快,个体工商户会全部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
请注意,两种个体户都不是“法人”哈。
二、合伙企业
如果一个人或者一家子的力量有限,要经营某个较大的事业却搞定不了,这个时候就找人搭伙呗,合伙企业和个体户一样,不是法人,也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出了事要全部家当来赔。
不过合伙企业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1 普通合伙企业
你拉上几个朋友(没有人数上限),不光投钱,还要出力一起经营,可以成立一家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特点是要连带无限责任,比如又出事了,追偿方可以要求合伙企业的任意一方合伙人追偿全部责任(当然也可以分别追偿),就是说合伙人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2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像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这些合伙企业,主要是靠专业知识提供服务。如果某个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居心不轨,联合被审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被抓要赔,这样对于其他合伙人要连带责任是不公平的,所以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就此诞生了。
该类合伙企业的特点是:
如果一个合伙人在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他就要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全部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企业名称上一定会增加“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比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在全世界中国是独有的,国外没有这种叫法,大家看看名称就很奇葩了,又是特殊的,又是普通的。
3 有限合伙企业
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公司的期权池平台都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成立的。
这种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GP)和有限合伙(LP)两种,总人数不能超过50人,至少要有一个普通合伙人(GP),可以多个GP,所以有时会听投资人说到双GP、多GP的词。普通合伙人要管事,同时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管事,因此仅承担有限责任。
这种合伙企业非常适合投资和股权激励的业务,所以我们看到很多VC机构,和你谈的是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但签合同时却是他们下属的某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上这是他们作为GP发行的某一期的风险投资基金。
另外,公司的股权激励的期权池平台,基本上也是以这种企业形式存在,公司要做员工股份期权时,通常会成立一家或者两家有限合伙企业,让享受期权的员工成为这家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公司的负责人充当普通合伙人(GP),然后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样所有的LP投票权都由GP代理了。
然而事实上,VC或者期权池平台为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其实也基本上没啥风险,因为这类公司都是以投资为形式的,其他业务不涉及,只要钱到位了,就没有其他的风险了,所以GP其实也没啥风险可言。
我们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通常不是以经营为目的,而是以投资、股权激励为目的,所以这类组织通常也叫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中文的叫法是“特殊目的载体”。
三、公司
1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企业组织了,现在大众创业环境下,创业者成立的基本都是有限公司。早在大航海时代,从16世纪开始,荷兰、英国就开始有了公司(当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他们才开始称霸全球,可见公司的力量!现代公司无处不在,NBA是一家公司,纳斯达克也是一家公司。
公司发展史上有很多大事件,比如什么东印度公司、威尼斯商人、郁金香事件等等,有兴趣的可以问问度娘。
公司的出现是由于个体户、合伙形式的企业满足不了所有权(股东)和经营权(职业经理人)的分离后的产物。其实我国古代就有公司的雏形,比如《乔家大院》里东家每年年底都要召集各地的掌柜回来合龙门账,东家就是股东,掌柜就是职业经理人了。
有限公司有以下一些特点:
有限公司是公司中比较初级层次的公司,股东规定是50人以内,并且股东要转让股权的话原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正因为有限公司的股权买卖有一定的限制,很难在公开市场上交易,所以股东的股权比例是按百分比来区别的,比如创始人A占60%,联合创始人B占20%,风险投资人C占20%。
所谓的有限公司,就是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打个比方,我参与投资了某个企业,注册资本100万,我投了20万占20%,公司出事了,要承担200万的债务,如果是合伙企业,大家就要连带承担200万的债务,而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要你20万认缴资金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到位了,你就不用承担更多的责任了,所以才叫“有限责任”。
此外,还有种叫一人有限公司的,就是说股东只有一个人,这个和个体户的区别在于:虽然股东只有一个,但是依据《公司法》注册了公司,这个股东只要按注册资本的金额认缴了资金,他就承担了所有的责任,不用把个人、家庭财产拿出来赔了。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数量就不限定了。一人有限公司还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叫国有独资公司,这个大家知道这点就好了,不用深究。
还有一个注意点,公司取名时,公司类型用“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可以的,代表同样一个意思,都是有限公司。
2 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公司的高级阶段,通常又可以分为普通股份公司和挂牌股份公司。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是依据同一个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设立的。
A:普通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不影响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都不会变化)和内部管理(以总经理为首的职业经理管理团队),区别在于《企业家》等高端杂志经常说的“公司治理”,所谓的“公司治理”就是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什么什么的,不要担心,等你公司要改制或者挂牌时,自然会有人教你的。
有限公司做到一定程度,由于资本金的扩大,股东数量也会更多,这个时候就可以改制成股份公司了,当然公司一开始设立时也可以直接成立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从发起到转让后通常不会超过50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是2-200人,并且成立1年后,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份,这个时候股东人数很可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超过200人如果没有挂牌的问题现实中很复杂,这里不多说。
额外说说美国的情况,美国的公司如果公司股东超过500人,就属于公众公司了,公众公司一定要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前几年Facebook为什么急着上市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由于股权激励,公司的股东要超过500人了。
股份公司的股份通常说我有多少股,然后是每股多少钱,但是一定是同股同价同权的(普通股、优先股不展开讨论了)。这个和有限公司说的多少百分比例的股权是不一样的。
B:挂牌股份公司
如果股份公司的股东在经营一段时间后需要超过200人,证监会通常要求挂牌,所谓的挂牌就是要求你在某个交易所进行登记,然后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交易。
挂牌公司随着交易所的不同,股权的交易方式和活跃度是不一样的。目前国内的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外,还有北京的新三板,另外还有各地方政府主导的四板、五板,比如什么Q板、E板、海西股权交易所等等。
公司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挂牌可以叫IPO,IPO的意思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这叫上市,是可以向广大股民在挂牌的那个时间点增发股票融资的。新三板不叫上市,因为挂牌的那个时间点是不能增发股票,只能在挂牌后向特定的对象再融资,所以新三板只能叫挂牌。
此外,我想说一下我自己的观念,公司如果到股份公司这一层级,本质上已经成为一种特别的商品了,因为公司的股份是可以随意的交易,既然可以随意交易,那不就是商品吗?只不过是切成块一块一块的交易就是了。
四、其他补充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还存在外资公司,我记得以前外资公司包括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简单的说就是合作、合资、独资三种类型。合资和独资好理解,所谓的合作就是为了某一个项目的确立和完成而特别设立的一个企业。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我也不想去深究了。
此外,还有什么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什么国有独资企业等等,也和我们创业者没有关系,所以就没有纳入本篇的内容。
最后补充说明一下,正常情况下,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业务运营和公司是没有区别的,也可以开发票,有专门的银行账户等。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在税法上,与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前两者不缴“企业所得税”,而后者挣了钱是要交“企业所得税”。

